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主要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其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会员天地、协会建设、上级文件、学术交流、分支机构动态等栏目,是协会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与交流的平台和对外宣传的窗口。

  第三条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网站的运行管理。

  第四条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依据相关协议委托有关网络技术公司对网站进行技术维护。有关网络技术公司要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条 网站内容(含所有页面及其超链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在媒体公开发布的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新闻由网络管理负责人、秘书长两级审查;协会各办事机构和会员单位按照栏目分工(见附件)负责本部门栏目信息及其他栏目相关信息的提供信息,由秘书处统一发布。网站所发布信息均按协会发文程序审核、签发;协会重大新闻和公告、通知的发布必须报请协会理事长审查签发。未经审查签发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第六条 网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内容不得含有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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